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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初選47人案・審訊第 99 日】


#墨落無悔 #民主派初選 #初選47人案 #港區國安法

獨媒報導 | 2023.08.04

  • 鄒家成開始作供 稱參加初選為宣揚香港民族理念、選出最多具抗爭意志代議士入立會
  • 鄒家成指協調會倡「會運用」否決權惟被「敷衍」 民主黨代表反對稱或失淺藍票
  • 鄒家成稱以「五大訴求」為「唯一優先標準」審視財案、無意癱瘓立會及要求特首下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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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獨媒報導】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,被控「串謀顛覆國家政權」罪,16人不認罪,今(4日)踏入審訊第99天。參選新界東的鄒家成開始作供,表示參選立會原因是宣揚「香港民族」理念、爭取五大訴求,及執行立法會議員監察制衡政府和「為人民發聲」的職務。鄒指,五大訴求具壓倒性民意支持,且合情合理合法合憲,作為議員應為人民爭取;又指確立香港民族地位是他從政最大願景,而香港民族核心是港人治港,與五大訴求追求民主政制、自由自主的精神相通,故支持五大訴求。鄒庭上解釋本土派理念時,被法官打斷指毋須深究,惟鄒亦指出「香港民族」理念與港獨「唔一樣」。

鄒續指,認為35+目的就是奪取立法會過半議席,理論上可增加談判籌碼,而他參加初選目的同樣為宣揚香港民族理念、望選取最多「具備抗爭意志」的代議士進入立法會,及認為「無篩選」的初選可讓參選人獲民意授權。鄒亦指,曾擔心作為政治素人要在初選勝出相當困難,但回歸宣揚香港民族理念的「初心」,終放低贏輸考慮,把握初選作為平台宣揚他擁抱的理念。

鄒家成開始作供 稱參選立會為宣揚「香港民族」理念

鄒家成今開始作供,他身穿黑色西裝、打黑色領帶,在兩名懲教陪同下步入法庭,向旁聽席及律師點頭。鄒到達座位時向旁聽席雙手合十鞠躬,並微笑舉起拳頭,坐下後與身旁法庭傳譯交談。

image02 ▲ 鄒家成

鄒家成其後宣誓,接受大律師陳世傑主問。鄒同意,他於1997年2月出生,現正還柙,此前與母親和4個姐姐同住。鄒案發時23歲,正修讀大學護理系,2020年4月向學校申請休學,為參加立法會選舉準備,而他2019年有參加區議會選舉但落敗。陳世傑問為何他想參選,鄒說:「第一,宣揚香港民族理念;第二,爭取五大訴求;第三,執行立法會議員嘅職務,即係監察政府、制衡政府、為人民發聲等等。」

鄒指「五大訴求」追求民主政制 與「香港民族」核心理念相通故支持

被問為何想爭取五大訴求,鄒家成指以兩個角度回答,首先從立法會議員職務的角度,五大訴求是「具壓倒性民意支持」的訴求,而且「合情合理合法合憲」,可在《基本法》框架下達成,「作為立法會議員,應該係要為人民爭取訴求同埋發聲」;而從政治理念角度,「確立香港民族嘅地位係我從政嘅最大願景」。

鄒續指:「『香港民族』嘅核心,係港人治港;『五大訴求』背後嘅精神,係追求民主政制、自由自主、制度公義,即係港人治港嘅表現。基於我認為五大訴求同我嘅政治理念相通,所以我支持。」

被問鄒認為何謂五大訴求,鄒表示:「第一,撤回逃犯修訂條例;第二,撤回612暴動定性;第三,釋放所有因為反修例而被捕嘅示威者;第四,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警暴;第五,要求重啟政改,達致雙普選。」

image03 ▲ (資料圖片)

鄒解釋「本土派」以本土利益優先、與香港民族理念相通 官打斷指毋須深究

陳世傑續指,鄒家成提到本土意識和「香港民族」,能否簡單解釋是什麼意思。鄒指「本土派」即是「以本土嘅利益為優先,致力守護本土嘅價值、文化、語言等等,我認為本土理念同香港民族理念相通」。惟法官李運騰打斷指不認為需要深究,鄒說「最後一句講埋得唔得呀,唔好意思」,惟李說「No.」。陳世傑續問,「本土意識」和「香港民族」與香港獨立有關嗎?鄒答:「唔一樣。」

鄒指奪過半議席本身就是35+目的 理論上可增談判籌碼

辯方續問及協調會議,鄒家成表示,理解協調會議是為9月立法會選舉而準備的工作,最初聽到由戴耀廷和區諾軒提議舉辦,而「35+」意思就是「奪取立法會過半議席」。

陳世傑問那「35+」的目的是什麼?鄒說「個目的就係爭取立法會奪取過半議席囉」。法官陳仲衡問,那取得過半後的目的是什麼?鄒說:「佢本身就係一個目的。」李運騰追問,要達至什麼目的(to what end)?鄒重申:「過半議席囉。」李追問:「但之後呢?(“But then what?”)」鄒答:「理論上就係增加一個談判籌碼。」

鄒稱無人邀請下主動「報名」參與新東首次協調會

鄒確認,他有出席兩次新東協調會議,但「沒有人邀請我」,而他於2020年3月尾至4月頭時已萌生參加立法會選舉的念頭,當時有朋友告知他戴耀廷和區諾軒「好似搞緊協調會議」並告知他時間地點,他遂向此朋友「報名」,表示想出席首次會議。鄒指該朋友並非圈內人,純粹認識一些區議員,而當時辦協調會議的消息傳播得很遠,幾乎所有區議員都會知。而鄒稱參加首次會議的原因,「純粹想聽吓啲人講啲乜嘢,睇吓啲人就住9月立法會選舉有啲咩嘢嘅睇法。」

鄒:參加初選目的宣揚香港民族理念、選出最多「具備抗爭意志」代議士

被問參加初選的主要原因,鄒家成指有三點,首先「選舉本質上係一個廣受市民大眾關注嘅政治活動,係一個宣揚政治理念嘅好平台」,故他參加初選的首個目的「係希望可以宣揚香港民族理念」。

其次,鄒指初選本質上是一個「去蕪存菁」、「具競爭性」的政治活動,加上他認為35+不可能,故認為「選出最多具備抗爭意志嘅代議士進入立法會,係初選嘅意義」。李運騰指他不明白,鄒提到35+不可能和選出最多具抗爭意志的人入立會之間邏輯上的關係。

鄒解釋,基於他認為35+不可能的議會想像,故「要喺35-嘅可預期嘅未來底下,去尋求更大力度嘅制衡行政機關嘅力量」,「協助香港人選出最多具備抗爭意志嘅代議士」,指這是他當時思考的理路,想告知法庭「我嗰陣係咁樣諗嘢嘅啫」。

image04 ▲ 鄒家成

鄒指判斷參選人有否抗爭意志交選民決定

李運騰仍面露疑惑,惟陳慶偉笑指「那沒有邏輯的」,並指鄒意思是因為35+不可能,所以初選本質上是選擇最具抗爭意志的人與政府抗爭,鄒同意,指「類似就係更新球隊球員嘅諗法」。陳續說,而球隊人數並不重要,鄒只是想隊伍有最強的球員,鄒同意。法官陳仲衡續以足球隊為例,指鄒如不能組成11人隊伍,也嘗試組成10人隊伍?陳慶偉補充:「甚至只有1人」,鄒同意。

陳慶偉其後問,鄒指初選是要找出最強抗爭意志的鬥士(fighter),但初選如何達致這點?陳並手指向被告席,指他們均來自很闊的政治光譜。鄒回應,要回答此問題,「就回歸到,到底我哋有一張選票,我哋點樣去判斷一個參選人有沒有抗爭意志嘅問題」,陳慶偉指,即是看選民的選擇?鄒指「我的確認為判斷一個參選人有冇抗爭意志係交畀選民決定」,但在競爭過程內,參選人當然可以互相質疑、互相比併。

鄒指初選為「無篩選」選舉、戴耀廷從無提誰有資格參加初選

鄒續指,第三個參加初選目的,是因初選是一個「無篩選」的選舉。惟陳慶偉即打斷問為什麼,質疑鄒說法不全然正確,指戴耀廷說過只有認同五大訴求的人才能參與,而劉偉聰也提過初選性質不民主,因為會令選民無法選擇大批候選人。鄒解釋,因在新東協調會議,他從無聽過戴耀廷提及「邊個有資格參加初選、邊個冇資格參加初選」;而他認為一般指的「篩選」,是指「第三方嘅權力機構行使公權力去阻止人參選」,而初選並無出現過這個過程。

陳慶偉指他明白,但認為只有第三方篩選的說法不全然正確,因立法會選舉是由政府舉辦,由政府進行篩選,而政府嚴格而言不是第三方;而就初選,雖戴耀廷在新東會議沒有這樣說,但不認為戴會讓建制派人士參選。

鄒稱初選可予參選人獲民意授權、奉行為人民請命精神

鄒回應,第三方不是指第三或第四、第五個機構,但選舉主任DQ候選人,「我理解為已經僭建咗一個權力嘅部門去處理呢個事情」,並指最關鍵的是「係唔係行使緊公權力去阻止人參選」。鄒又指,戴耀廷「當然係可以阻止建制派參加初選啦,因為呢個係民主派嘅初選」,情況就如社民連辦黨內初選,也要社民連黨員才可參加,「因此我哋又返到去到底咩人先係可以參加民主派初選啦係咪?我會答㗎喇,我覺得五大訴求……」

image05 ▲ 戴耀廷(資料圖片)

惟李運騰打斷,指毋須知道鄒的意見,而是關注鄒的證供,指戴耀廷無提參加初選資格,似乎與區諾軒證供不同。法官陳慶偉則指,「35+計劃」文件也有提及參選資格,惟鄒指他無收過該份文件,會上也沒有討論、提及或傳閱該份文件。

鄒其後補充有關參加初選的第三個目的:「我覺得初選係一個冇篩選嘅選舉,佢係一個機會畀參選人獲得民意授權,奉行為人民請命嘅精神。關於初選嘅參加目的,我冇嘢補充。」

鄒指選舉理應是參選人與選民間的事 行政機關以公權力阻參選便屬第三方

而鄒小休後就政治篩選的說法補充,表示認為選舉「理應係參選人同埋選民之間嘅事」,行政機關有責任提供一個公平公正的選舉,「如果行政機關行使公權力去阻止人參選,呢個行為本身就係第三方行使公權力去做呢個篩選,因此行政機關就係第三方。」

鄒稱為宣揚民族理念 放低贏輸考慮參加初選

李運騰其後問,參加立法會選舉是否一定要參加初選?鄒指參加首次協調會議前,他無期望過一定會搞初選,而會上決定辦初選後,「我都冇諗過要參加初選住」,因作為「政治素人」,「我自己知道相對於其他參選人,我嘅政治資本冇咁豐富,例如我冇參選好豐富嘅經驗啦、冇大黨支持、亦冇足夠嘅選舉籌備資金去支持我參加選舉」,因此他當時已經擔心,「我要用一個半月嘅時間,由無人認識,到要初選勝出,係相當困難嘅事情。」

不過鄒指會議後,他與選舉團隊討論,「我哋回歸到我哋嘅初心,就係宣揚香港民族理念,所以我哋放低咗贏輸呢個考慮,把握一啲焦點平台,去宣揚一啲我哋擁抱嘅政治理念」,這亦扣連他參加初選的第一個目的,並指「冇嘢補充」。

陳慶偉笑指他明白,就是鄒不一定要參加初選,但想透過參選提倡其理念,鄒同意,並強調這是他參加完首次協調會議後產生的想法,「因為當時我已經尋找緊參加初選嘅意義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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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獨媒報導】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,被控「串謀顛覆國家政權」罪,16人不認罪,今(4日)踏入審訊第99天。鄒家成繼續作供,新東焦點落在協調會議就否決權的討論,鄒今表示,戴耀廷在第二次會議首度提出「會積極運用《基本法》權力,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,迫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」,他當時動議改為「會」運用,惟感覺遭主持的程張迎「敷衍」。鄒承認當時有少少「着咗(ignited)」,並向戴稱不應用如此「模棱兩可」的字眼,民主黨代表則反對其動議,表示這會令他們失去中產和「淺藍」的票,亦指不獲授權投票。

鄒指當時回應為何經歷完2019年運動,「你哋仲可以講呢啲嘢?你哋瞓醒未呀?」最終戴出來「打圓場」,指「『積極』比冇已經係行前一步」,並轉為討論其他事宜,會上終無舉行投票亦無達成協議。鄒指,他說話時有用肢體語言,但氣氛未去到面紅耳赤、拍枱說粗口的地步,而會後他有就會上不禮貌態度向戴耀廷道歉。鄒並指戴曾稱如有時間會再開多一次會,惟最終並沒有。

鄒指戴耀廷首次新東會議提出擬「共同綱領」、預期有文件簽署

參選新界東的鄒家成繼續作供,談及新東協調會議情況。鄒同意,2020年4月可謂他首次參與「35+計劃」的事情,而4月14日首次會上由戴耀廷帶起討論,戴提及將就「共同綱領」的項目討論,達成共識的項目就會變成一份文件讓大家簽署。鄒指當時無特別說誰會簽,但合乎邏輯去想應是參加初選的人會簽;並同意首次會議後,預期之後會有一份文件予大家簽署。鄒亦指會上沒有討論亦沒有人問及誰可參加初選。

鄒稱由始至終不相信35+神話

法官陳慶偉追問鄒是否期望所有選區都簽同一份文件,鄒先說「應該各區各一份」,其後更正指是「新東自己有一份」,至於其他區「我真係唔知」、亦無預期過會有,他亦沒有想過要所有區有同一份文件。陳慶偉指,但這會很奇怪,因若各區想法不同,如有選區想否決預算案來爭五大訴求、有選區不想,「35+計劃」成功的機會就會減少。鄒回應:「我當時冇諗咁多,可能因為我由始至終,都唔相信35+呢個神話」,並在法官問追下指他協調會議沒有這樣表達,但有在 Facebook 和選舉論壇表達。

鄒指戴曾稱或有第三次會議但終無召開

鄒並指,至5月5日第二次會議同樣期望會簽署協議。陳仲衡問他有沒有問及文件的去向?鄒指他沒問過何時有文件,直到6月9日戴耀廷記者會;而他當時亦期望會有第三次協調會議。李運騰問為何有此期望,鄒指因戴耀廷於第二次會議曾表示,如之後有時間會再開多一次協調會議,「但要睇有冇空間」,惟最終沒有開。

鄒稱協調共識包括「6+1」、指戴耀廷認為新東有潛質多取一席

鄒續確認,第一次會議達成3點共識,包括辦初選、「贏咗有得選,輸咗冇得選」、及出選名單數目為「6+1」,並指後兩者統稱為「棄選機制」。至於第二次會議則達成兩點共識,包括辦論壇和以靈童制為替補機制。

李運騰問及,鄒稱想選出最多意志最強的鬥士入立法會,但「6+1」安排不會令成功機會減少嗎?鄒指最終會否派7隊出選是依賴民調結果,而他不熟悉民調如何運作亦無問過,亦無就此表達意見。鄒並指印象中「6+1」由戴耀廷提議,但沒有參與者反對。李運騰問故雖戴提議「6 6 4 4 3」,但他本人在新東卻提議「n+1」?鄒說以其理解,新東以6為目標議席是根據上屆立選結果而暫定,但戴覺得「新東有潛質攞多一席」,故用民調看看「有冇機會攞多一席」。鄒亦不知其他區有否「+1」的安排。

鄒稱第二次會議戴耀廷首提「會積極運用」否決權

法官陳慶偉續問,在首次新東會議後,鄒家成有否收過總結會議的文件、即名為「35+新東」的協調文件初稿,鄒指「我冇收過」,而首次會議亦無討論過否決權事宜。鄒指他第一次聽到相關討論,是在5月5日第二次會議,大家自我介紹後不久,戴耀廷提出「會積極運用《基本法》嘅權力,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,迫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」,戴並補充意思是「可以投,可以唔投」。

鄒稱動議改為「會」運用否決權並要求投票 惟遭程張迎「敷衍」致討論激烈

鄒表示他續提出動議,「我動議用『會』而唔要『積極』兩個字」,並要求投票。陳慶偉問,為何戴耀廷一開始就用「會積極運用」的字眼?指此前證供指,那是一個用來妥協的字眼,鄒說「我唔知」。法官追問鄒為何這樣提出,鄒說:「我會解釋嘅,但係唔知可唔可以我依照返當時事件發生嘅次序,然後我再慢慢解答。」

鄒續表示,他提出動議後,其中一位主持會議的「(時任沙田區議會主席)程張迎先生」,「佢敷衍我嘅動議、敷衍我嘅睇法,俗啲講就係,我覺得佢 hea 緊我啦」,陳志全和柯耀林等發笑。鄒指,覺得程當時「打算無視我嘅動議」,並想直接討論下一個議題,而對他來說,「我覺得程張迎先生呢一個主持會議嘅方式,先係令到個討論開始激烈嘅原因。」翻譯將激烈討論譯為「heated exchange」。

image07 ▲ 程張迎

陳世傑續問,激烈(heated)是什麼意思?從何而來?陳慶偉說:「Because 程張迎 hea him」,多人發笑。陳世傑再問激烈從何而來(“Where does the heat come from?”)?鄒重申是不滿程主持會議的方式,但他具體說過什麼,「我覺得佢敷衍緊我,我真係唔記得」。法官陳仲衡續問,「你當時『着咗』(ignited)?」法庭傳譯翻譯為「跟住你着咗燈」,多人大笑,鄒說:「少少啦。」法官陳慶偉笑說:「他當時很年輕,可以理解的(“He was young, you see, understandable.”)」,庭上再傳出笑聲。

鄒指向戴耀廷稱不應用「模棱兩可」字眼、氣氛「未去到面紅耳赤」

鄒家成續指,他當時開始解釋其動議,並對戴耀廷說:「唔使你講我夠知道,作為立法會議員,可以否決、可以唔否決啦。(但)我哋唔應該用啲咁模棱兩可嘅字眼,既然五大訴求咁清晰,政府冇喺 budget 回應,咁咪投否決囉。」法官陳慶偉續說,「當然你當時會提高了一點聲量,不會像今天這麼平靜」,鄒笑說:「我而家內在都好激動㗎!」林卓廷哈哈大笑,庭上笑聲一片。

鄒續指,「其實嗰個『激烈咗』呢,係相對於本身水靜鵝飛嘅協調會議氣氛,真係未去到面紅耳赤、又拍晒枱企晒起身講晒粗口咁嘅」,而他當時講完後,戴耀廷就冷靜回應「咁你個意思即係點?」,鄒說完並問法官「呢 part OK?」,一直托頭專心望向鄒的陳慶偉說:「If you are OK, I’m OK.」,再引來大笑。

鄒庭上畫出新東會議座位表 坐民主黨代表對面但不認得是誰

鄒續指,他遂向戴重申動議「會」運用權力一字,其後就有人反對。鄒續主動向法官提議:「不如我進入下一個部分之前,我簡單講一講當時個座位啦,唔知道法官閣下有冇興趣?」,並即場以法庭比劃當時會議場地面積,指房間大小從被告席後方的牆到大律師 Trevor Beel 的位置;長度則由另一面牆到大律師黃宇逸的位置,黃宇逸一度舉手和笑着站起身,鄒與他打招呼,李運騰指面積約為400呎。

image08 ▲ 大律師 黃宇逸

鄒指房內以很多桌子砌成一個長方型,並在陳慶偉要求下即場畫出座位表,笑言「但我畫功唔係好靚」。鄒續解釋,若分為兩個「U」型,右邊坐着程張迎、戴耀廷、區諾軒,而程的右邊是民主黨代表,區的左邊則是他、再到何桂藍,換言之他與民主黨代表坐在對方對面。

而U的左邊有劉頴匡、呂智恆、社民連代表、沙田區政代表和將軍澳青年力量代表,但鄒不記得他們座位,並指兩次會議均有約30多人出席,主要發言者才坐在桌子旁,部分人則坐在後面。鄒並指,他當時不認識民主黨代表,是庭上聽過莊榮輝和李永成的名字,才知民主黨代表有機會是他們,「但因為我真係唔識佢哋,我唔知邊個打邊個。」

image09 ▲ 林卓廷(左)、莊榮輝(右)(資料圖片)

鄒稱會上有人批評傳統泛民「行禮如儀」、不記得社民連代表發言

陳世傑續問及鄒講述與程張迎的「激烈」討論,鄒微笑說「激烈」的並非討論,他只是要求程重新就他提出的動議做討論,「我冇鬧佢嘅」,林卓廷大笑。鄒續指,他重提動議後,兩名男民主黨黨員出聲反對,其中一個是林卓廷代表、另一個則無提是代表林卓廷。鄒續在法官陳慶偉追問下,指他記得會上有人批評傳統泛民主派「行禮如儀」,但不是由他所說,亦記得不是特別指民主黨;鄒亦不記得街工有否出席,指有關否決財案的辯論,他主要與民主黨代表對話。

鄒續指就對話過程「咁肢體語言一定有啦」。陳慶偉指他與民主黨代表「隔住張枱喎」,鄒補充是「手勢嗰隻肢體語言、唔係肢體衝突」,陳問有「手指指(finger pointing)」?鄒說:「我係講嘢有肢體語言啫,我唔係咁樣指住」,邊說邊舉起手指做指人的動作,並笑說:「咁你話有冇一兩下指住佢,我唔知呀。」

陳慶偉續問,陳寶瑩有否站起表達社民連立場。鄒稱記得陳寶瑩無出席,而是吳文遠出席,但記得他無「企起身」、亦不記得他說過什麼;至於首次會議,他亦記得陳寶瑩無出席。李運騰追問,即陳寶瑩沒出席過任何一次會議?鄒笑說:「咁講啦,其實我係坐監之後先知道陳寶瑩個樣係點樣嘅」,引來哄堂大笑,坐在旁聽席的陳寶瑩亦跟着發笑。

image10 ▲ 陳寶瑩

陳慶偉說,因此若陳當時在場,鄒也不知道?鄒同意,但補充記得首次會議社民連代表是吳文遠和岑子杰,「咁佢兩個係我喺電視見得比較多嘅政治人物,所以我認得佢哋」,至於「你話會唔會佢哋旁聽仲有多一個女士呢,我就真係唔知喇」。陳慶偉追問,那會上有人提過若政府落實全民退保,社民連會支持預算案嗎?鄒說不記得,至於街工有否提過若預算案對基層有利便不會否決,鄒指「可能有人講咁上下嘅說話」,但不知發言者是否街工代表。小休時,鄒家成與陳寶瑩互相揮手笑着打招呼。

鄒稱提出動議後民主黨代表反對 稱會失中產和淺藍票、中委會無授權

鄒家成續講述民主黨代表對其動議的反對情況,指有黨員提及「呢個主張會令到佢哋失去中產票同埋淺藍嘅票」及「中委會冇授權佢哋去投票」,但不記得是由誰說,亦有提出很多他覺得「模棱兩可」的審視標準,如反問「做呢樣、做嗰樣,又投反對票呀?」,但不記得舉了什麼例子。鄒並指當時回應:「點解經歷完2019年以五大訴求為主軸嘅社會運動之後,你哋仲可以講呢啲嘢?你哋瞓醒未呀?」,又質問他們「搞初選嘅意義係乜嘢」,「到底點解香港人2020年需要搞一場初選?」,惟他們無回應。

法官陳仲衡問,但鄒今早提及初選目的是取得過半議席,既然如此為何仍要問民主黨取得答案,鄒回應因他覺得初選意義「不在於此」,並理解「35+」為一個「大會嘅目的」。

鄒指戴耀廷以時間有限擱置討論 終未達協議

鄒續指,之後還有其他人發表意見,「但我真係唔記得喇」,並指由戴耀廷提出該議題到爭拗接近尾聲大約歷時15至20分鐘,有人反對也有人支持,之後戴「就叫做出嚟打圓場咁啦」,表示「時間有限,仲有嘢未傾」、「之後有時間再傾」,並決定將此議題擱置,續討論論壇和替補機制事宜,最終沒有就否決權字眼舉行投票,亦沒有達成協議。

陳慶偉問,因此不是戴耀廷以「積極」用字嘗試迎合否決和不否決兩方的分歧?鄒指在新東第二次會議,「我的確唔覺得佢有咁嘅表現」,但戴在「打圓場」時有表示「『積極』比『冇』已經係行前一步」。

鄒否認會上提無差別否決及癱瘓政府等 會後就不禮貌態度向戴道歉

辯方續問及,鄒家成在第二次會議有否提過會無差別否決預算案,及會用盡一切手段迫政府回應五大訴求,鄒否認,並指當時的爭拗主要關於審視預算案的標準,及批評泛民以往言行,而非爭取五大訴求的方法。

而就黎敬輝筆記指鄒曾說「如我們不決意,如何說服香港人於初選投票,推我地入去立法會癱瘓政府」,鄒亦沒有說過,也沒說過癱瘓政府。陳慶偉望着鄒家成笑出聲,並問:「你肯定沒有?」鄒答:「係」,他亦不認識黎敬輝。

鄒並指,在會議完結後與戴耀廷有一個短暫對話,他向戴表示「我會參加初選」,並就剛才會上的不禮貌態度向他道歉,之後戴就叫了一個他不認識的人前來取得他的電話號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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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獨媒報導】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,被控「串謀顛覆國家政權」罪,16人不認罪,今(4日)踏入審訊第99天。鄒家成繼續作供,就他在協調會議主張「會」否決預算案,鄒稱與「無差別」否決有別,因他目的是爭取五大訴求、以五大訴求為「唯一優先標準」審視財案,若預算案「一蚊都唔關(五大訴求)事」便要反對。鄒又強調,若政府落實五大訴求會在預算案反映,惟法官李運騰質疑鄒無做過立法會議員,法官陳慶偉亦提到過往曾主持的「鉛水事件」獨立調查委員會無列在預算案。鄒並指,會透過積極審議和將議會資訊帶去社區和網絡,向政府施壓要求回應五大訴求,但他無意以癱瘓立法會及要求特首下台為施壓手段,認為林鄭下台「冇意思」,「個制度一日唔變,邊個上台都一樣。」

翻查資料,當局曾於2016年回覆議員就預算案的提問,指2016/2017年行政署「其他僱用服務及專業費用」較上一年度增加4,400萬,主因包括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所需法律服務開支。

鄒稱「會否決」與「無差別否決」有別、是以五大訴求為「唯一優先標準」審視財案

鄒家成今作供,提及第二次新東協調會議上,曾就戴耀廷提出的「會積極運用《基本法》權力,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,迫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」,動議改為「會」運用字眼,因認為不應用如此「模棱兩可」的字眼,但遭民主黨代表反對。

辯方大律師陳世傑續問,鄒提到的「會否決」和「無差別否決」一樣嗎?鄒說「唔一樣」,表示他所說的「會否決財政預算案」,目的是「爭取五大訴求」,「對我嚟講,就係以五大訴求作為唯一優先嘅標準,去審視財政預算案。」

image12 ▲ 代表鄒家成的大律師 陳世傑

陳慶偉問,即是作為談判籌碼?鄒指當時無特別去想是否談判籌碼,「我純粹覺得,群眾要求五大訴求,咁我哋就要入議會,為人民爭取五大訴求」,並解釋政府如在預算案有一些促成五大訴求落實的撥款內容,就會再根據整份預算案的利弊,再決定投票取態;而「如果審視完財政預算案,入面係一蚊都唔關事嘅話,我覺得就要投反對票」。

鄒續解釋,他是第二次協調會議後才萌生這想法,認為是會上有關否決權的爭拗刺激到他有此想法。

鄒稱「墨落無悔」已向政府表明就財案看法、談判存在於審視財案過程內

法官陳慶偉續關注預算案如何反映五大訴求,指首先政府已撤回《逃犯條例》,故不會在預算案反映,鄒同意。陳慶偉並指鄒當然要先向政府提出訴求並作商討,才會反映在預算案。鄒回應稱「墨落無悔」聲明書本身是一個公開及事先表達的立場,「我覺得呢個已經係向緊政府表達,我哋對財政預算案嘅睇法。」

鄒續認為,談判「根本就存在喺審視財政預算案嘅過程裡面」,指財政司司長發表預算案前,議員會收到司長二讀時發表的演辭,及牽涉每個部門撥款的管制人員報告,議員其後可向各部門提交書面提問,「基本上就問乜都得」,而之後進入特別財委會階段,「根本就係一個談判嘅階段」,在談判過程可看到預算案有否回應五大訴求。

鄒引盧偉聰說法 指個人認為撤回612暴動定性早落實

陳慶偉追問,但像「撤回暴動定性」如何反映在預算案?鄒提到第一次協調會議上,戴耀廷有就「五大訴求」發表意見,提及當時社會已在討論不用再提撤回612暴動定性,因不想影響爭取雙普選的進度;而鄒個人亦認為此訴求「一早已經落實咗」,指2019年6月12日後不久,時任警務處處長盧偉聰曾見記者說:「我唔係話大家係暴徒。」法官李運騰打斷,指不認為需知道所有細節,並指最終是否暴徒並不是警務處長決定,而是法庭決定。

image13 ▲ 時任警務處處長 盧偉聰

鄒並在法官追問下指,戴會上提到對五大訴求的理解,與他的理解並無不同,而戴當時並非談及參加初選資格,只是提到「出面有好多人爭取五大訴求、要求五大訴求」。

官質疑鄒家成未做過立法會議員 如何得知預算案必反映五大訴求

李運騰亦追問,鄒是想看到政府花錢回應五大訴求、抑或想政府回應五大訴求?指兩者或不一樣。鄒回應:「以撥款嘅方式回應五大訴求,就係促成五大訴求嘅落實」。李運騰續說,但鄒從來無做過立法會議員,鄒說:「係,但我識得睇電視同睇 YouTube」,李再說:「所有人都可以,中學生都可以」,再指鄒未做過立法會議員。鄒續說:「正因為我唔係一個立法會議員,所以我會嘗試喺唔同嘅途徑去學習點樣做一個立法會議員,我中學嘅時候……」

惟李運騰打斷,並說「我知道你想學習一些東西,亦有不少東西是你要學習,其中一樣就是聆聽問題」,並指其問題是鄒如何知道政府對五大訴求的回應必然會花錢,而即使要花錢,又必然會反映在預算案?鄒再回應指,財政預算案是政府未來如何用錢的計劃,「要落實五大訴求,就會喺 budget 反映」,鄒欲舉例,惟李運騰打斷指知道這是鄒當時所相信的就可以了

法官以「鉛水事件」為例 指「獨立調查委員會」訴求不會反映在預算案

辯方其後續問,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的訴求,會如何反映在預算案。惟李運騰認為不需要問,指是鄒家成相信預算案會反映,而他不是會計、沒有金融背景、沒做過立法會議員,法庭只關注他當時的想法。鄒家成一度望向被告席方向搖頭苦笑,並主動謂:「如果覺得我講得好空泛,不如我試吓畀例子啦」,惟法官陳慶偉阻止,並主動提到他本人曾主持由前立法會議員黃碧雲有份要求成立、有關「鉛水事件」的獨立調查委員會,而該調查委員會從來沒有反映在預算案。陳慶偉提到黃碧雲時,黃一度在座位上舉手示意。

image14 ▲ 黃碧雲

陳慶偉續指,他不是要批評鄒,只是以此為例,指「鉛水事件」突然出現,從沒有寫在任何預算案,因此即使當局回應鄒家成這個訴求,也不會反映在預算案。陳又指這可以是鄒家成的想法,「但我在告訴你我的真實經驗(“But I am telling you my real experience.”)」,又指獨立調查委員會涉數以千萬開支。陳說話時何桂藍不斷在位上說話,林卓廷和陳志全等亦有討論。

李運騰續表示,法庭並不關注鄒家成想法的對錯,而是關注他當刻所信的如何影響其行為,「他可能是對、可能是錯,但我們無需就此下決定。」陳世傑追問,因此該訴求可能或可能不會反映在預算案?鄒回應就「鉛水事件」的例子,獨立調查委員會是由立法會主導,該提案方式是不會在預算案顯示。李運騰重申不關注其想法對錯,而是他所相信的如何影響他行為,不用再深究。

翻查資料,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根據《調查委員會條例》於2015年委任,獨立調查委員會相關開支,由財政預算案總目142「政府總部:政務司司長辦公室及財政司司長辦公室」下分目000「運作開支」中支付。當局曾於2016年回覆時任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單仲楷就預算案的提問,指2016/2017年行政署「其他僱用服務及專業費用」較上一年度增加4,400萬,主因包括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所需法律服務開支。

2019年,時任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在審議財政預算案時,亦曾向當局問及沙中線獨立調查委員會的開支,行政署長當時回覆指截至2019年2月28日,開支合共約3,550萬。

image15 ▲ (資料圖片)

2019年,時任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在審議財政預算案時,亦曾向當局問及沙中線獨立調查委員會的開支,行政署長當時回覆指截至2019年2月28日,開支合共約3,550萬。

鄒家成稱議會內「寸土必爭」、以五大訴求為標準審視財案 迫政府回應五大訴求

鄒家成續表示,同意向政府施壓,迫使政府回應五大訴求。被問用什麼手段,鄒指涉他主張議會內「寸土必爭」的抗爭方式,即積極審議每一個議案和法案、積極提出修正案和私人草案,並將議會資訊帶去社區和提升到網絡層面,「希望借此產生一股更加強大制衡行政機關嘅力量,為落實五大訴求帶來可能」;至於另一手段就是已提及的「以五大訴求作為唯一優先標準,審視財政預算案」。

鄒並指,施壓手段不包括癱瘓立法會,亦不認為立法會會被癱瘓。陳世傑追問原因,鄒說「如果根據法庭一直講嗰個35+之後係癱瘓到立法會……」,惟李運騰即打斷,並以手指指向鄒家成嚴肅指出:「我必須澄清,法庭從來沒有這樣說過,你或許之前聽過,但這不是法庭的說法,你要非常清楚區分。」

鄒說「明白,唔好意思」,續指就庭上聽到民主派取得35+後可癱瘓立法會的說法,「我認為唔可能,因為我覺得35+從來都唔可能」,又一度稱解散立法會權力「從來都喺特首度」。法官指解散立法會是另一回事,陳仲衡則指陳志全曾稱如立法會有35+,立法會或開不到會議。

鄒稱無意圖癱瘓立會及要求特首下台

鄒說:「如果咁樣為之癱瘓立法會嘅話,咁我覺得係會有可能發生」,但指他從沒有意圖癱瘓立法會。至於以迫特首下台為手段來迫使政府回應五大訴求,鄒表示:「我從來冇打算要求林鄭下台,我覺得佢下台冇意思,個制度一日唔變,邊個上台都一樣。」

陳世傑續指將就「墨落無悔」聲明發問,望下一日處理。李運騰關注陳曾稱有200條問題,現時問了多少,陳指問到第46條,李問他能否再縮短提問,陳表示在嘗試。案件下周一續審。


案件編號:HCCC69/20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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